各学院、部: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冀教科〔2022〕18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的通知》(冀教科〔2022〕19号)和《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产学研合作)的通知》(冀教科〔2022〕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力量,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4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和产学研合作专项。(详细项目介绍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申报要求
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步骤见附件1),分别填写对应申请书,于2022年10月25日17:00前电子版(word版本)发到邮箱lgxyjwc@163.com, 教学与科研处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附件1: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附件2: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的通知
附件3: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产学研合作)的通知
教学与科研处
2022年10月13日